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2-09-0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2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坚守节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对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安排部署,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把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结合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纪律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二、坚守底线思维,严明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以及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自我约束,守好理想信念、廉洁自律、作风端正、社会交往等各方面的底线,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

5.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等要求的行为,对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纪委纪检监察室。纪委纪检监察室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对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政办公室  纪委纪检监察室

2022年9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