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起草工程立项文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文物普探工作,完成工程设计和报建手续。
2、协同招标办完成工程招标代理、监理(技术要求)、施工企业招(议)标资审工作及招标准备工作。
3、负责办理招标代理、监理、施工企业以及材料和设备等各类合同的审签。
4、负责组织工程认质认价工作。
5、负责编制工程预算。
6、编制基建计划及用款计划,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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